对方谅解书要价太高,我选择坐牢,对我今后影响大吗? (一)

对方谅解书要价太高,我选择坐牢,对我今后影响大吗?

对方谅解书太高,你选择坐牢,我来帮你分析有什么影响:

既然对方谅解书要价太高,你选择坐牢,那么你的问题已经是刑事案件了,而且已经属于提起公诉和宣布判决的案件了。所以,无论如何,即使你拿到了谅解书,案件也不可能因为谅解书而撤销,因为谅解书只是一个从轻处罚情节,这是刑法的规定,而从轻处罚情节不可能因为从轻处罚而将案件撤销。也就是说,你会留有案底的。

对有案底的人员,对你和你的家庭今后的就业肯定会有影响的。你的影响就不言而喻了,被用人单位排斥,被周边人员歧视,只能做一些 社会 底层的工作。比如,你的妻子或者儿子考上了公务员,等有关人事部门进行政治考核的时候,估计你的刑事案件案底就是一个问题,你的亲属很难入职。再比如,你的子女当兵,部队进行政治考核时,你的案底也会影响你的子女当兵,政审肯定无法通过的。

所以,影响肯定会很大,但也没办法,你现在能做的就是把刑期降到最低,最好能量一个缓刑,也是很不错的结果。如何解决对方要价太高的问题,主要是你要向司法机关报告好,亮明你的态度,就是你尽最大努力赔偿对方,但对无礼要求也不能委曲求全,你可以尽到最好的赔偿标准,然后将资金打入司法机关指定账户,等待法院判决即可。这么操作,你也可以获得从轻处罚!

因此,对要价太高的案件,也要做好有关工作,千万不能放之弃之,也不能听之任之,还是尽最大努力让自己的量刑最大化,但案件对你的影响是无法解决的,只能把以后的人生过好了!

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影响不大。

既然已经到了谅解书这个地步,说明你是刑事犯罪切已经走到了最后量刑的地步。谅解书最大的作用是从轻量刑。比方说你有谅解书可能会判缓刑。没有可能就实刑。区别就是坐牢不坐牢的问题。

也就是说你得到谅解书,你也是缓刑,也是有案底的。没有谅解书实刑,也是有案底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进监狱。

所以说你打算坐牢了,谅解书的意义不大。

真正影响大的是你的案底,你哪怕判缓刑不坐牢还是有案底。国家有规定,案底跟着你一辈子,你去一些正规的单位或者公司上班,他们会让你开具无违法记录证明,这个证明你是开不出来的。也就是说你上班基本去不了太好的地方。不过做生意没有影响。

还有就是孩子以后上学工作也会收到影响,像考军校,参军,考公务员。这些工作后期政审的时候,发现直系亲属有案底,政审是过不去的。

所以最好还是遵纪守法,人生活在 社会 上,就应该遵守 社会 规则。触犯法律不仅是失去自由,还会失去很多权益。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对方谅解书要价太高,你选择了坐牢,对你的影响有多大呢?

其实也没多大影响。

因为你已经选择了坐牢,交通事故中谅解书其实最大的作用就是缓刑的时候用。

谅解书的作用

在交通事故中,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员来讲,获得谅解书,在今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中,有可能因为有谅解书这个条件,而对驾驶员请判只判处缓刑,这也是驾驶人员所追求的目标。

当然了,在这个案件中,你已经选择了准备坐牢,但是我认为只是准备,当一个人真正失去自由的时候,肯定会对自由进行向往的。

出钱就是为了买你的自由。

谅解书的第二个作用

谅解书的另外一个作用,可能很少人考虑。

当机动车驾驶人员,额外的拿出一部分钱来补偿家属。我个人在工作中能感觉到,这是对家属做得最轻微的一种补偿。

其实很多家属是不愿意拿这部分钱的,但是也很无奈。生活就是这么现实,当事情已经发生了,对于家属来讲,额外的多拿一点补偿,可能对今后的日子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这也就是法院在进行刑事判决的时候,会认为家属获得了额外的补偿,痛苦会少一点,对机动车的驾驶员可以轻判一点的原因。

谅解书的第三个作用 。

其实很少有人谈到谅解书的第三个作用。这是我在工作中一些体会罢了,当你一个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自己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又比较大。你多出了一部分钱,我觉得对你自己来讲,在良心上能过得去。否则在人的一生中,随着你年龄的增大,你会觉得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对不起的人。

给大家举一个案例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驾驶员,他在两年前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在那个案件中,他为了获得谅解书,多出了8万块钱。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碰到了死者的儿子。

那个小孩儿已经13岁了。 他告诉我,从那个孩子的眼神。能看到比同龄人成熟了很多。

他很内疚。

刚开始他觉得给了对方8万块钱,自己很吃亏。当在两年后见到那个孩子之后,他的内心深深的自责。

对自己和家人的人生选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不论你选择坐牢,还是不选择坐牢,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承担的是主要的责任。

也就是说,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你的过错行为非常的严重。

根据我们国家现在的相关法律规定,你今后的职业选择,和你的子女在职业选择问题上,会受到影响。但是相比于家属子女的影响来讲,你这点不算什么。

如果天下有后悔药的话,我相信你肯定愿意吃一粒。

我的个人建议

很多人都在谈发生交通事故后判判缓刑的问题,也有很多人在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的子女,在今后考公务员参军等职业选择上,会受到影响。

但是在生活中,很少有人考虑到家属的孩子。有的人觉得家属多拿了几万块钱。这件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但是对他的孩子,真的是会影响一辈子的。

大家都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希望驾驶人员在道路上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且行且珍惜!

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

当然影响大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从司法实践中来讲,要想判处缓刑的话,如果都得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

在没有取得谅解书的情况下,几乎没有判处缓刑的例子。

另外,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话,在取得谅解书以后,非常有可能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

当然,也有可能即便谅解了,也会判处实刑的情况。比如说,这个人属于累犯,或者说之前已经羁押了一段时间。

如果属于累犯的话,是不允许判处缓刑的。如果之前已经实际羁押了一段时间,而判处的刑期不长的话,是没有必要判处缓刑的。

根据今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量刑规范指导意见的规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最多可以减少刑期的40%以下。

比如本来应当判处一年的有期徒刑,但是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就可以判处到七八个月。而如果已经实际羁押了六七个月的话,那么完全就可以判处实刑,但是刑期实报实销了。

在实刑的具体执行过程中,是可以减刑的,减刑的一项必要的条件就是确有悔改表现。

而在评价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的时候,一项重要的标准就是能否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当然,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只需要按照判决书的内容赔偿损失就行了,并不需要再另外取得谅解了。

这主要就是体现在强制执行方面了。

如果没有赔偿损失,那么法院会判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而被害人也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个债务是跟着一辈子的。

一方面,出狱以后无论任何时候有钱、有收入,哪怕是退休以后有退休金,都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另一方面,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也就是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贷款,等等,不能有高消费的事项。

首先谅解书不是必然免除刑事责任的神器,只是司法机构从轻处罚的一种考量因素而已。

现实中谅解书最大的作用在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比如药家鑫案,以及复旦林森浩投毒案,这两个案子只要受害者家属出具谅解书,药家鑫和林森浩就能免死。而今年上半年在成都发生的一起灭门案,岳父将女婿一家三口捅死,结果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原因就是死者妻子也就是嫌疑人的女儿,以受害者家属身份出具了谅解书,代替死去的丈夫一家原谅自己父亲,听着有点绕但就这么回事,结果被法院采信并从轻处罚。目前该案进入了再审程序,这种有点奇葩的谅解书到底有效力没效力,还需要进一步审查。

而对于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谅解书作用比较有限,当然经济类犯罪除外,对方出具谅解书代表你予以了补偿,那就等于填补了损害后果,刑事上的责任也会减轻。

但是题目所说的对方要价太高,那就说明你造成的损害后果比较严重,而且必定会判处有期徒刑,那么这就属于相对较严重的刑事犯罪,对本人及后代影响都非常大。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刑事前科会被录入人事档案,跟随你一辈子,对你的就业会产生极大阻碍。当然现在很多小公司根本不会去调取你的人事档案,只要你复制身份证和毕业证就行了,当然这些公司稳定性也不高,今天营业明天可能就倒闭了,所以你可以去凑合一下。

另外去工地搬砖,做临时劳工,上网写作,运营自媒体等,都不需要审核你的人事档案。当然最好还是自主创业,现在这个流量至上的时代,如果你有刑事前科,说不定还能转换成财富密码。比如我们熟悉的窃格瓦拉周立齐先生,一句“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拉”的FLAG立得震天动地,出狱后直接签约网红公司,现在成了一家烤吧的老板,生意火爆得要死呢。

除了就业方面的阻碍,有刑事记录的人属于重点人口,社区对你都是严防死守。一旦你所在的区域发现新的案件,你就是首选的被怀疑对象,迎接你的就是反复调查,甚至会限制你出行自由。

一旦你不小心又触碰到法律底限,直接就是累犯,加重刑罚套餐会等着你。而我国累犯率是相当高的,我实习的时候就旁听过一个贩毒的案子,那位老兄刚刑满释放一个礼拜,又接到订单,拿着货就屁颠屁颠去交易,然后又双叒叕被逮了。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根本原因就在于很多人犯没有一技之长, 社会 关系网都是人渣堆成的,除了重操旧业根本活不了。

最最要命的,你的家人,子女也会因为你的刑事记录受到诸多限制,实际上子孙三代都会受到直接影响。

首先当兵、读军校、警校等都是没指望了。

而报考公务员,公检法等所有铁饭碗岗位,也都没戏。虽然公务员对于政审要求是“ 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才不符合要求,但现实操作往往会提高标准,只要有刑事犯罪前科的子女最好都别去报考,笔试面试过了也白费力气,政审环节被刷的概率百分之百。

综上,最好还是做个守法公民,别去走极端的好,不但是为自己好,更是为了家人。

对方谅解书要价太高,我选择坐牢,对我今后影响大吗?

故意伤害案件往往双方会因为赔偿的问题意见不统一,受害方不予谅解。这样就会导致法院在作出刑事处罚的时候不考虑谅解的情节,会依法判处加害人刑罚,并按照规定判令加害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但这样的附带民事赔偿,指定是低于和解的数额,法院同时也不会因为受害者未出具谅解协议会加重刑事处罚。所以加害者与受害者还是尽量达成和解协议为好,受害者会得到更多的赔偿,加害者也会因为受害者出具谅解协议,法院会减轻刑事处罚。但你说因为受害者出具谅解协议,就由有罪变无罪,这个几率太低。关于坐牢和缓刑都属于犯罪,以后的影响差异不大,所以,遵纪守法才是根本(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坐牢的滋味很不好受的,能多赔点就多赔点吧,起码能少做点牢。但并不是赔了钱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了,而是量刑时法官是可以有理由减轻点刑期或者判缓刑也有依据,多赔点钱,也是表示认罪悔罪的表现,不然,法官怎么给你减轻处罚怎么给你判缓刑?总的有依据吧?也得说的过去吧?所以,能给受害者多拿点钱就多拿点钱吧,在外面在不好,也比坐牢强!人的自由比什么都强!坐不坐牢对今后影响是一样的。不管是坐牢不坐牢,时间长短,影响都是一样的。

即便有了谅解书,你可能还是得坐牢。

谅解书并不能抹去你的违法行为。除非个别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情节也不严重,后果也不严重,检察院可能不起诉。正常情况下,即便有了谅解,我们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有了谅解书,我们在量刑的时候会从轻减轻处罚。例如,有了谅解,有可能最后被判处缓刑。

至于影响的话。这个就是刑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的影响主要是在工作方面有些限制。例如你想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就存在限制。另外,还有可能对子女以后参加这类考试有所影响。

坐牢不是你来选择的。谅解书只是在量刑时具有从轻处罚的情形。对方要价太高法官会考虑的,你只要具有积极赔偿,设法同当事人家属取得谅解的态度就可以了。

影响大,如果是交通肇事,超过正常价格30万以内的,尽量满足。如果坐牢,你可能失去3年赚钱的机会,面临坐牢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出狱后面临工作不好找的问题,如果赔钱判缓刑,虽然也留案底,但人不受罪,找工作说明实际情况,也有可能得到别人谅解,比坐完实刑出来的还是好很多。如果是其它刑事案件,没有缓刑的可能,意义就差好多,坐一年和三年出来,中间差距就没有想的那么大

为什么有的罪犯出狱不久就又重新犯罪? (二)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1:愧疚感与家属关系

服刑人员在狱中度过长时间,常常对自己的家人感到愧疚。例如,周某,他在监狱中度过了近二十年的时光。在即将刑满释放的前一周,他内心充满了激动与喜悦,但同时也对即将面对的外界生活感到焦虑和迷茫。由于多年未能陪伴家人,未能履行自己的责任,他感到非常愧疚。他希望能够出狱后更好地补偿家人,尤其是他的妻子,她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不离不弃,孝顺父母。这种愧疚感是许多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共同情感。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2:对未来感到迷茫

刑期不同的服刑人员在出狱前的心态也不同。对于刑期较短的服刑人员来说,他们出狱后很快就能适应社会。然而,对于刑期较长的服刑人员来说,重新适应社会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他们发现,世界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曾经的诺基亚手机已被智能手机所取代。这些变化使得他们感到迷茫和焦虑,担心自己无法适应外面社会的快速发展,甚至对自己是否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都没有把握。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3:自卑与自尊的冲突

由于曾经服刑,许多服刑人员感到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担心别人的指指点点,内心充满自卑。然而,他们中大部分人仍然保有自尊心。因此,在考虑出狱后的生活时,许多服刑人员会经历自卑与自尊的内心冲突。特别是那些入监前有知识背景或一定社会地位的人,这种自卑与自尊的冲突在他们身上更为明显。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4:入监初期心理问题

入监初期,服刑人员常常面临环境适应问题,产生恐惧和焦虑。他们可能对监狱民警、同犯以及监狱环境感到恐惧。此外,对于那些仍有余罪或私藏违禁品的服刑人员来说,他们整日心神不宁,忐忑不安。焦虑情绪表现为情绪烦躁、白天疲惫、夜晚噩梦连连,内心不安,事事担心。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5:心理问题的严重性

经历过监狱生活的人,在释放后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心理问题。短刑期的犯人表面上看变化不大,但内心可能已有许多变化。而对于刑期较长的犯人来说,出狱后重新适应社会更加困难。一些人可能因长期关押而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又因年龄较大而难以被社会接纳。特别是那些因严重犯罪(如抢劫、盗窃、强奸)被判刑的人,他们的心理问题通常更为严重。经济类犯罪的人员相对而言心理问题较轻。因此,我国有必要设立刑满释放人员心理疏导中心这些人员心理调整,降低重新犯罪率。

在监狱内的心态往往决定了释放后的状态。如果将坐牢视为一场赎罪和修行,那么灾难中的生命将直面生命的本质和主题,引发对人生价值、意义及周围世界的深刻思考,从而带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颠覆性改变。因此,监狱不仅是人生的地狱,也是重生的场所,是一次人生的修行。这场修行本质上是关于哲理的深刻思考,最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价值观的胜利。

我国犯罪率统计可以在哪儿找到 (三)

我国犯罪率统计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找得到,具有权威性,步骤如下:

1、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点击”权威发布“。

2、打开”司法数据“即可找到相关的犯罪率统计内容。

扩展资料

1、犯罪率指的是犯罪者所占人口比。如每万人中有5人犯罪,则其犯罪率为万分之五。犯罪率是犯罪统计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犯罪问题的研究工作有重要作用。主要分类有犯罪率、少年犯罪率、妇女犯罪牢、老年人犯罪率、罪犯重新犯罪率、学生犯罪率等。

2、为便于对犯罪进行调查统计,可按不同的标准对犯罪率进行分类,如以犯罪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少年犯罪率、老年犯罪率、妇女犯罪率等;以犯罪类型为标准可分为杀人犯罪率、财产犯罪率、强奸犯罪率等。

参考资料

刑释人员有什么最新的帮扶政策 (四)

对刑满释放人员给予必要的帮扶救助是世界各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之一,有些国家还制定出台法律、法规和保护性政策,鼓励和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为他们回归社会后走入正途创造条件。过渡性的安置、帮教是我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实行的帮扶救助政策,这项政策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不断调整完善,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帮扶救助制度。

一、我国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实行不同的安置政策

建国初期,社会经济不发达,各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当时政治犯、流氓犯多,为了确保年轻的共和国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的同时,颁布了《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对刑满释放人员采取"多留少放"的政策,即刑满释放后,基本上留在劳改农场就地安置就业,不返回原籍或者流入社会安置就业。

六十年代初期,我国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安置就业能力提高,同时罪犯成份发生变化,劳动人民出身的普通刑事犯占绝大多数,家居农村的占绝大多数。因此,国家调整了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留放政策,把"多留少放"改为"四留四不留"既:改造不好的留,无家无业的留,家在边境、口岸、沿海线上的留,放出后有危险本人不想回的留。改造好的不留,家在农村、大中城市、郊区不留,家中需要本人的或本人要求坚决的不留,老弱病残的不留。

1979年以后,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罪错性质及犯人构成再次发生变化,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我国对刑后安置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除强制留场就业外,均放回捕前所在地或直系亲属所在地,当地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给予落户,由原工作单位、当地劳动部门、街道或社、队负责安置就业。具体是:改造表现好,又有一定专业知识或生产技能的,经考核合格可以录用;服刑其间保留职工身份的,刑满释放后由原单位予以安置;已被原单位开除或除名,但改造表现好的,监狱在其刑满释放前,向原单位提出重新安排工作的建议;捕前无职业或者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由当地劳动部门或者街道予以安置;农村由所在乡镇政府或社队安置;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亲友赡养;确有困难的,由当地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符合学龄规定、现实表现好并经考试合格的,允许复学,并可按规定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或业余学校。

1992年,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时期,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统一分配安置人员就业的办法,长期以来实行的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实行的指令性安置办法由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刑释解教人员自某职业、自主择业取代,建立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方针。为了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某职业,社会企业接受、吸纳刑释解教人员,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并减免培训费。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或认定的就业实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40%的,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城市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纳入当地政府低保范围;符合条件的,享受、恢复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责任田,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

上述政策是我们党和国家一惯倡导的对犯有过错的人不歧视、给出路政策的具体体现,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体现,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服刑在教人员的改造,使我国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在世界各国中保持着低水平。

二、当前我国安置帮教工作的性质、对象、任务及目标

我国现行的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持、教育、管理活动。

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五年内、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三无人员和没有改造好、暴力犯罪、恶习较深、屡教不改人员等。

安置帮教工作的任务是:对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给予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就业,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创办经济实体和基地过渡性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对恶习较深、有重新违法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加强教育管理;重新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惩处。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是:

中央及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司法部代表国家组织、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负责对服刑在教人员、尚未就业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对合格者发放技术等级证书;对参加待业保险的核发失业救济金。

司法行政机关和劳动部门共同开办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依法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和开办其他经济实体的刑释解教人员,免登记、证照和管理等各项行政性收费。

税务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依法减免所得税。

银行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小额贷款扶持。

民政部门鼓励、扶持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兴办的经济实体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

公安机关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助教育工作,特别是那些恶习较深、改造效果较差而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加强管理。

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个体劳动者协会以及各种社会群团组织要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安置帮教工作,力争使大多数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根据司法部门统计的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目前我国达到8%左右。而一些重特大刑,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泰豪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