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9条解读
- 一、条例背景及第19条概述
- 二、第19条详细解读
- 三、第19条的实际意义
- 四、相关配套措施及执行效果
- 五、总结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19条解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9条解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而制定的重要法规。该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重点解读该条例的第19条,并围绕其内容进行相关知识和介绍的阐述。
一、条例背景及第19条概述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制定,是基于我国农民工群体庞大、工资权益保障问题突出的现实背景。条例的出台,旨在从制度层面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第19条作为条例中的关键条款之一,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发包工作任务时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当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清偿责任。
二、第19条详细解读
第19条具体内容为:“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这一条款主要涵盖了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二是用人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自身名义对外经营,进而引发工资拖欠问题。对于这两种情况,条例都明确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发包对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其用工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农民工已经付出了劳动,其劳动报酬权益应得到保障。因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发包单位或个人以及出资人应承担清偿责任。在第二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允许挂靠经营,导致工资拖欠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直接清偿责任,并可依法向挂靠单位或个人进行追偿。
三、第19条的实际意义
第19条的实施,对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打击非法用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强化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促使用人单位在发包工作任务时更加谨慎,避免将任务发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从而源头上减少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它也为农民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当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农民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追讨工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相关配套措施及执行效果
为了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效实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例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目标责任制等。同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条例的全面落实。
从执行效果来看,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得到了显著改善,工资拖欠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同时,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更加注重依法用工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五、总结
综上所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9条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打击非法用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强化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采取配套措施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条例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我们应继续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落实和不断完善,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 1、农民工意外死亡最少获赔额为多少
- 2、农民工年龄规定2022
- 3、为什么建筑业对超龄农民工要发布的清退令?
- 4、五险一金占工资总额的多少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19条解读的相关问答
农民工意外死亡最少获赔额为多少 (一)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农民工意外死亡获赔额标准是什么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要求你母亲年满55周岁),其他亲属没人每月30%。其中:“无劳动能力”是指: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农民工所谓“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他们自己却无奈的继续在贫困线上苦苦的煎熬,过着“蚁居”、“鼠居”般的艰难日子,不能公平的分享医疗、就业、教育、娱乐等社会保障性的“改革红利”的人。当今媒体对农民工存在一定的误解,以为农民工就是搞建筑的。其实大错特错。因为从农村来到城里打工有各行各业,有些白领也是农业户口,只是他们学历高一点从事白领工作。有些总经理也是农村来的,还没落户也叫"农民工"。应该把“农民工”这个称号改为“一线工人”。我们应该关注的不是农民工,而是那些拿着最低收入从事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加班加点拿着最低的工资从事最累的活。一切从事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值得我们去关注。网小编提醒您,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农民工年龄规定2022 (二)
最佳答案农民工年龄规定:女性最大年龄不得超过55岁,男性最大年龄不得超过60岁。对于从事高温、高空、井下、有害身体健康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农民工,若女性已满45周岁、男性已满55周岁,并且连续工龄达到10年,他们可以退休。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违规情形与处罚:
1. 若以下情况发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可能面临2万至5万元的罚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1万至3万元的罚款:
- 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代替货币支付;
- 未编制并保存工资支付台账,或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
- 扣押或变相扣押农民工用于支付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2. 若以下情况发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将责令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可能面临5万至10万元的罚款:
- 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签字确认;
-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 分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
-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为什么建筑业对超龄农民工要发布的清退令? (三)
最佳答案“我还干得动,为什么不让我继续干下去”?对于最近推出的什么建筑业清退令,农民工肯定都有这样的疑问,我们家有很多亲戚干了一辈子建筑,我是深有体会,上面每天动动脑子出台几个文件就来清退农民工,而对农民工来讲,就是砸人家饭碗。
大家可以看一下相关规定,现在建筑单位对60岁的男性,50岁的女性要求都是很严格的,这部分群体都是将要被清退的农民工群体。
先不说这个,你想一下为什么50多岁、60多岁要来工地干活,对于这种事身为农村人应该深有体会,这个年纪基本孩子都结婚了,有孙子、孙女了,我想就是因为没钱,不能休息啊。
比如我们村,有一个老人65岁了,为什么要去工地干活?因为他儿子刚结婚,在城里买房、买车,关键儿子工作不稳定,学历也不高,结婚那会还问亲戚朋友借了很多钱,加上手里的余款,前后花了有100万,而且还背了几十万的房贷。
这样的事城市人体会不到,农村结婚最大的开销就是房、车、彩礼、办酒席。
如果你一辈子在工地干活,到了60岁,儿子结婚后工作不稳定,每月工资四五千块,基本够小两口开销,而且每月还有房贷。再加上一屁股外债,没有办法,你只能到工地干活,因为你没有其他技能,而且工地工资高。
这就是现实情况,那为啥现在要开始清退建筑业60岁的农民工呢?我想有这么几个原因。
第1个原因,工地大家都知道,危险性比其他工种要大,我本人曾经暑假的时候也到工地打过工,曾经就见到一个老人从二楼的木板上滑到了一楼,所幸没有大碍。你不要不承认,年纪大了,身体机能绝对会下降。工地本来就没有轻松的活,属于体力劳动。所以工地60岁的人怎么跟年轻人相比,没有任何竞争优势,这点完全是从安全考虑的。
第2个原因,60岁的农民工基本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干了一辈子体力活,身体可以说早已不堪重负,身体好的不说了,一些人身体肯定有各种疾病,常年劳累成疾,60岁之后要是继续到工地干活,体力劳动不一定能吃得消,最后可能会出现各种并发症,等到住院的时候,家庭也会有很大的经济负担,这一点是从健康考虑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些60岁的农民工群体,到时候真的不能干了该怎么办?留在农村种地吗?我觉得不太现实,一是很多人已经不习惯在农村种地了,二是收成并不好,一年赚不了几个钱,有那个时间和精力,不如到工地干活。
建筑业60岁的农民工干不了了,不代表这些群体没有价值了,不是没有工作可做。
其他行业也是可以的,我们村一个64岁的农民工不在工地之后,刚开始就在市里当环卫工,活还轻松。其实像保安、保洁这样的工作完全可以干,所谓职业无贵贱。后来老人家不想留在城里工作,就回到农村找了一份工作,因为政府现在扶持三农企业。这些老农民工也可以到三农企业上班。还有一些农村搞旅游业,回乡后办民宿、农家乐、养殖都不错。还有50岁的女性农民工,也可以做保洁、环卫工等工作。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的,在我看来,农民工群体一直都属于一线工作,非常辛苦,这次清退农民工的政策只是把体力劳动进行转变,虽然挣的钱没有工地上那么多,但身体得到了休息,人就能更健康。
未来的城市和农村一体化程度可能更加明显,也可能有其他发展,农民工群体在新潮流中肯定能找到最适合的生存状态。
五险一金占工资总额的多少 (四)
最佳答案一、五险一金占工资总额的40%至50%。五险一金具体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个人不缴费;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
5、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1%;
6、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12%。
二、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 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2、公积金:可以在个人装修或购房时使用的信用贷款,如个人已有住房,房产证件的名字也是个人的话,那么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支取个人公积金。
五、"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3、养老保险:缴够一定年限后可以在退休(男60,女50,女干部55,特殊工种可提早办理退休)时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可领至参保人死亡。
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不缴个人负担部分。
社保规定缴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救助金,一般至少可以领取三个月失业金。 在领救助金期限内,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有变动,则失业保险立即停止发放。
5、医疗保险:一般比例为单位10%,另加大额医疗5元/月;个人2%,按医疗局规定缴够一定时限,便可以报销个人的门诊费用及住院,以及大额医疗部分。
目前大部分地区规定缴够25年方可以享受退休医疗保障。
工伤保险:在工作的过程中或者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费用报销。
6、生育保险:比例为0.8%或3%,全为单位负担。缴费满一年的在职职工方可享受。
男可以报销节育手术的费用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费用,女可以报销怀孕期间的检查费用以及生育时的手术费用和支付哺乳期的补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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